红袖添香 > 穿越架空 > 大明之雄霸海外 > 第1411节 杀进亚格拉城

他方待挣扎,如虎似狼的兵将一拥而上,不由分说,将他绑了,嘴里塞上一颗核桃!

将他双臂架着,送到中军帐前,那里,大批东南军集中,其中有好一些是塞斯·阿托以前没见过的高级将领,为首一位少年将军,英武俊逸,身材挺拔,被众星环月一般,竟是二王子颜煜率援军赶到了前锋营里。

他接到郝摇旗派人送来的消息曰:“此地人傻、钱多、速来!”不由得大喜,立即带领部队,星夜倍道而来

“倍道”这名词在中国古代军事语上非常有名,指的是兼程而行,军队一日走了两日的路途,如司马懿伐孟达,倍道而行,原本需要半个月的正常行军时间,他八日即到了孟达所在的新城,打了孟达一个措手不及,顺利地平定孟达的叛乱。

颜煜十五岁从军,久在军阵阅历,也锻炼出他的铁石心肠,带领大军,不顾劳累,急速前进,他鼓舞全军,军队士气高涨,一天一夜走了二百华里,也算创造了一个不大不小的记录,起码是颜煜个人行军记录,能够记录在册,他好生自豪。

张家玉给了郝摇旗一个拇指点赞,赞他识做。

郝摇旗进军速度迅猛,固然对军队有利,可是你什么都完成了,上级没表现的机会,这怎么行呢。

现在颜煜到达,就赶上了亚格拉城之战。

话说回来,打铁还得自身硬,要是颜煜是个纨绔子弟,郝摇旗可不等他,军情紧急,他白天把兵力收缩,等的就是晚上的夜袭,今晚就是最好的机会,对方以为银元送出去,华人一向讲信誉,岂料这一回郝摇旗准备食言而肥,说话不算数。

所谓资本若有百分之三百的利润,它就敢犯下任何的罪行,甚至冒着被绞死的危险,同样道理,亚格拉的财富太多了,值得干上一票。

集合了众将官在帐蓬里,将塞斯·阿托就在帐门外的大旗前押着,不由分说,给他项上餐刀,乌血飙高,一命呜呼!

杀得很痛快,从将官很满意。

刀头舔血的军人最讲征兆,临敌前杀敌祭旗对此战最为有利,还要杀得痛快,胜利就有希望。

见到大家轻松自信的神情,颜煜趁势道:“出发!”

部队驻在亚格拉城的南门,绕道前往东门,白天装载银元的银车就是从此出来,应该没有用泥土堵门,东南军计划从东门破门而入。

夜晚行军,一团漆黑,万籁俱寂,准备袭击敌人,你不可能明火执仗,早就有备的东南军军工使用了一种特制油灯,焰小如豆,向着敌方那面无光,最合适夜晚行军。

他们到达亚格拉城东门处,城外深深的护城河早在之前东南军驱赶着各处捉来的阿三填沟壑时填平了,阿三们很走运,东南军在他们工作时以没良心炮和线膛枪压制城墙,以致于敌人不敢露头,不能有效杀伤阿三,也让阿三顺利地把沟给填平。

部队摸黑到达城门处,竟没被守军发现,那些守军一直神经兮兮,听闻双方和谈,达成协议,东南军撤退的消息,一下子松懈下来,许多人睡得象死猪,作梦也没想到东南军的特种兵甩出飞抓,抓紧城墙,飞快攀登而上。

成矣!

特种兵是东南军陆军精锐,他们精擅特种作战,进入城墙后,发现城上守军排成了一排在地上睡大觉,一个个酣声如雷,竟然没有一个人值班守夜的!

果然很阿三!

他们怕什么?就算今世死了,还有下一世呢,我们中国人就不象他们这么神经大条,想摸中国人的营是很困难的,太过精神紧张,中国人往往是精瘦的,而阿三哪怕营养不及中国人,照样是浓眉大眼巨大的脖子和粗极了的腰。

这样情况下,特种兵也不理会那些在地上躺尸的阿三,而是直接槌下城去,打开城门!

“什么人?”还是有阿三发现动静,发出询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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