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袖添香 > 都市言情 > 回档少年时 > 第四十一章 爱过

她每周的英语辅导课一直风雨无阻,张云起也没有辜负她的一番好意,从不缺席,也很认真,没事的时候,晚上回家会跟妹妹春兰一块儿搞搞学习,英语成绩也得到了明显的提升,不过或许是渐渐熟了,也可能是张云起比较成熟,在辅导之余,洛琳跟他聊天的范围越来越广,生活、人生、梦想、家庭,都能有一搭没一搭的扯一会儿。

私下里,两人像忘年之交,但张云起可没其他的想法,人家庭幸福美满,孩子都能打酱油了,不过和这样的女人聊天也确实比较有意思,能深入!因为她成熟、知性、略显饱满,有思想,散发着母性的光辉。

晏诗倒是还是一样的丑。

当然,再丑的人都是人!都有人权!都不应该受到歧视!都有向学霸张云起请教题目的权利!

张云起对待晏诗的态度是真好,教她做题目的时候,耐心得像前世教他亲妈玩微信,没辙啊,这小妹纸容易自卑,又老是爱找他请教题目,稍有不慎就会让她感觉到人生一片晦暗。

老班王明榛依然活的像世外高人,当这老头子的学生,座位自由换,班长轮流当,成绩考得再差也不会挨骂,只要不违反规矩,几乎就是放养,除了吹着两撇玩世不恭的小胡子在讲台上装逼,他也从来不鸟人,那怕是在厕所便槽前,也总是一副老子要日天的吊样。

班上的女生们每天的话题还是充满了幼稚的趣味,一到课间的时候,就把对某个明星的鸡毛蒜皮当成一个很时尚的、很前沿的话题来谈论,并以此炫耀自己跟上时代的潮流,或者以做了哪个明星的粉丝为荣。反倒是王小凯,经常能说出一些发人深省震耳发聩的高见。

打个比方,有一次张云起在男生宿舍睡午觉,王小凯在上铺看《毛选》,睡在下铺的田壮壮拿着几张纸看的津津有味。

那是一本黄色封面的武侠小说,只不过被班上男生撕成了无数份,撕份也充满了抖腿大军的无穷智慧,极其有章法,每一小份前几页必有“惊心动魄的大战”描写。

十六七岁,正是求知好学的年纪。

田壮壮如饥似渴地看完那几页纸后,就亢奋的用脚踹了踹上铺的床板,对上边的王小凯说道:“喂,凯子,你给具体解释解释,这书里说的肉欲是啥?”

“我想操她。”王小凯言简意赅。

“那爱情呢?”

“操,我想她。”

听到这句话后,张云起在床上翻来覆去睡不好觉了。

他干脆跑到教室里陪初见看书。

初见中午一般都呆在教室里,张云起来到156班教室的时候,教室里只有她一个人,大概是困了,歪着小脑袋趴在课桌上枕着手臂在睡觉,毛毯落在地上,手里还抱着一本书,摊开的,是司汤达的《红与黑》。

这本书是张云起买的。

但相较于这本书的内容,他印象更深刻的是这位伟大的哲学家去世之后,后人在他墓碑上留下的寥寥数字:“他安眠于此,活过、爱过、写过。”

张云起想到这里,轻轻地把初见手里的《红与黑》扯出来,捡起毛毯重新盖在初见身上,然后他发现自己也没什么事可干,就拿着《红与黑》坐在初见旁边看了起来。

那时候是初冬的正午。

时光很静,冬日的斜光照在新换的课桌上,窗外的爬墙虎垂下来,张云起偶尔会扭头看身边的女孩,她纯白色棉衣上透着阳光晒过的味道,但是有一次,他扭头看她的时候,她的眼睛是睁开的,小脸还有睡醒后的迷糊,但没有声音。

教室里安安静静的。

初见像乖女孩,看着他在笑。@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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