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袖添香 > 都市言情 > 网红走火入魔记 > 第37章 安内攘外

丁焱焱很是奇怪,痒风疙瘩会有一些小肿块,周围毛孔粗大,他的脸上却没有。

班上的男同学生发了好奇心,也悄悄问他,是不是被师母罚跪搓板,挨了耳光。

甚至有一个名叫黎丹雄的男生拿出一本黑皮圣经,念着调侃他:“只是我告诉你们:不要与恶人作对。有人打你的右脸,连左脸也转过来由他打。”

对于这些,凌雪峰都装聋作哑,他把这视为通向成功的敲门砖。

此后的周末,凌雪峰每周都去批发市场,只是他做事更认真了。事先都要在小本子上写好流程,预测可能出现的意外,以及相关应急对策。

他那辆自行车,成了他最忠实的战友。他一面调查最新的商品行情,一面研究各家店铺的经营门道。每有所得,也都会记在那个小本子上,休息时,还会拿出来,反复分析,去粗取精,去伪存真。

在商品的选择方面,他起初只想锁定少量商品,因为干任何事情都必须专注,否则兵力分散,精力分散,反而会顾此失彼,得不偿失。所以他想先锁定磁带,然而当时市民的多,富的少,录音机是少数人家的奢侈品,磁带的销量十分有限。

更何况多数用户都只听翻录带,买原装带的极少,这对他的生意造成很大影响。

不过凡事有弊也有利,穷则思变,这事给他带来一个新的生意,卖翻录磁带!

一盘空白带只卖一块钱,翻录一下,则能卖两块钱,能赚一倍的钱。

于是他又买了一台一尺来长的双卡收录机,把最新的流行磁带翻录出来,一到周末,就去离学校远的热闹地段去摆地摊。

两块钱的翻录磁带销路不错,每天都能卖个十来八盘,赶巧了,甚至能卖二十盘。

而前来购买的,都是些时髦的男女青年。

唯一的缺陷是摆地摊特别累,每次收摊到家,都觉得腰酸脚疼,连刷牙洗脚的劲都没有了。但他还得强撑着给妻子孩子做饭。

而到了学校办公室,他更是无精打采,给学生讲话时,也是心不在焉,一门心思都在想着买卖的事。

他这么想是有道理的,他不能总是这样疲于奔命。老是做一个摊主,宏伟目标是永远不可能实现的。他绝对不能忘记,自己是要干大事的。今天迈出的每一步,都应该成为明天的一座矿。

下海大约半年的时候,凌雪峰决定开店。

因为他已经积累了足够的经验,最值得骄傲的是,他把自己锻炼成了一名敢于冲锋陷阵的战士,受得了苦,拉得下脸,花得起钱。

至于资金方面,他也完全不用担心了。

一方面,他已经积攒了一千多块;另一方面,他懂得了赊欠的门道。

在到处跑批发店时候,他经常能遇到上门收款的情况。他自己批发出去的商品,许多也都不是当时就能结账,而往往变成了代销。既然是代销,就有少则一天,多则一个月的账期。张家代销三百,李家代销二百,轻轻松松就可以赊来几千块钱的货。卖完再给批发商结账。

只要有一个店面,销路通畅,用很少的钱也可以开一个店。

另外一个优越性是,开店比摆摊显得高级,不必像摆摊那样,像做贼似的,回避熟人,在学校附近甚至学校里面,都可以开店。那样一伙,他就不必骑着自行车到处跑了。

至于开个什么样的店,通过这段时间的考察,他认为,绝对不能开磁带店,也不能开书店,他想开一个烟酒百货店。

磁带只能卖给经济条件中上的顾客,烟酒百货则可以卖给任何人,哪怕大字不识一个的文盲,也需要每天往出花钱。

只是,如果开店,那就会更多占用精力,更多影响工作,这个矛盾如何解决?

键盘左右方向键"→"或"←"可翻页,回车可返回网红走火入魔记目录,如果您中途有事离开,请按CTRL+D键保存当前页面至收藏夹,以便以后接着观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