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袖添香 > 女生言情 > 大宋清欢 > 第315章 交底(下)

“这些伤,有的是狼咬的,有的是狗咬的。”

“狼咬人,顶好一口咬死,所以就算我趴着,它扑上来,也是直接往后脖颈撕咬,一块肉便没了,长十几年,也长不好,凹进去一片。”

“狗咬人,不过是听着主人的吩咐,将人拖住,不许他逃,所以咬在腿上,都是牙洞。”

昏暗的松脂灯下,邵清露出脊背,然后是小腿。

二十来岁的年轻男子,肌肉最为紧致的部位,本该好看的曲线和光洁的皮肤,被即使愈合多年、仍崎岖丑陋的伤口替代了。

姚欢清楚,眼前的男子,绝不是表演型人格。

他上一回,使用这样细致的描摹方式,还是在汴京竹林街的饭铺里,与心爱的女子倾诉自己在边关的思念。

姚欢伸出手,去抚摸脊骨一侧的蚯蚓似的疤痕,静静地等邵清说下去。

邵清感受着女子手势里的温柔与克制。

他曾经想,他和她灵肉相融的前一刻,总是要裸裎相对的时候,自己应该给如此醒目的伤痕,编织怎样的理由呢?

但这些日子,二人的爱悦之意,越是从点滴晨露聚积成已能顺势前行的山涧,邵清越是酝酿着,向姚欢和盘托出身世的冲动。

重病中用契丹语呼救,病愈后看到苏轼祭奠朝云,这两件事,促使邵清下了决心。

前者令他心腑惶惶,他实在做不到,对姚欢这样性子纯澈的爱侣,在原则性的渊源上,继续有所隐瞒。

而苏公在孤坟前唱词的那一幕,更让邵清想到了自己的宋人父亲与辽人母亲。

灯影里,邵清回过身,执紧了姚欢的手。

“我是半个辽人。”

……

宋熙宁四年,辽咸雍七年,来到辽国“南都”燕京城的大宋访辽使团中,有一位二十三四岁、眉目清润的男子。

他姓赵,往上追溯的祖辈,乃太祖皇帝打天下时带在身边的同族兄弟。但到了大宋的熙宁年间,莫说是太祖一脉,便是太宗这一脉,就算正经宗室子弟,亦不被允许科举入仕,更别提赵家那些八竿子打不着的祖上远亲了。

沾不上赵姓的光、家境清贫的小子,却自幼展露音律天赋,因琴艺优异,成了宣徽院下辖内教坊的一名乐师。

出访燕京城、在外交宴席上弹奏的赵乐师,被一门极爱南朝音乐的耶律皇族,暂请留燕,于府中教授琴音。

辽国的皇女与宗室女封号制度,与大宋相同。留下赵乐师的这一门耶律氏,算得亲王,因得耶律洪基宠信,长女竟能被进封为公主,次女耶律卿云亦早早就得了郡主的封号。

北朝的郡主,爱上了南朝的乐师。

然而这桩可以碾压那些丑陋的政治婚姻十遍的美好情事,却不见容于郡主的家族。

不仅仅因为地位的尊卑,更因为,一年后,辽国鹰派权臣、铁腕副相杨遵勖,开始就宋辽边界问题,向大宋挑衅,宋辽在澶渊之盟后的睦邻关系,第一次出现下滑。

耶律卿云不管不顾地与赵乐师出走燕京城,却在进入宋境前,教父亲的亲军追上。

郡主的机敏,令她帮助情郎逃脱了,自己则被擒回了燕京城。

……

“母亲在燕京的耶律王府里,生下了我。外祖父不许我活下来,外祖母以死相求,才保住了我的命。我五六岁的时候,外祖母故去了,外祖父让母亲嫁给萧家,她不愿意,外祖父对我又起了杀心。狗来追我,咬我,我跑不掉,被绑住,我听到母亲在大哭,然后是我的养父赶来救了我,抱着我去求外祖父,他要娶母亲,也要抚养我。我从此以后,就变成了萧家的儿子。”

“我姓了萧,养父对我们很好,母亲却仍想逃走,来宋境找我的生父。她带着我又出了燕京城,穿过闹饥荒的平原,进入豺狼出没的山林,要不是养父来寻,我终究还是会命丧狼口。”

“少年的时候,有一阵,我怨恨母亲,觉得她疯了。这些年,我开始明白,她没有疯。”

邵清说到此处,停了下来,看着姚欢,想从她的瞳仁中,阅读她此时的神思,作何反应。

片刻前,姚欢甫一听到“我是半个辽人”这句话,当然是震惊的。

但这震惊没有持续多久,更未加码慌张、抗拒、愤怒、试图告发等毁灭性的情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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